2017-04-2618:09

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36歲蔡姓男子前年在家中,突然發現有人傳簡訊「愛你」到妻子手機,一句話都沒問,就當著2歲女兒面甩妻巴掌,再狂毆頭臉。蔡妻不堪受虐,通報社會局後提告,士林地方法院依家暴傷害罪,判蔡男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5萬元。蔡妻指控,前年9月10日晚間,她原本在新北市淡水家中睡覺,剛好收到別人傳簡訊,內容只有「愛你」2個字,但她還沒有回覆,手機就被蔡男搶走,問也不問就突然打她巴掌,>8591 #LIST_END# 再打頭臉,她立刻抱起一旁的女兒要衝出家門,蔡男卻一直與她拉扯,企圖搶走女兒。蔡妻說,案發隔天她仍有去工作,因工作忙沒有立刻去驗傷,之後是在社工的勸說下,4天後才去醫院驗傷,結果顯示左臉、兩側上臂及前臂挫傷。蔡男則否認犯行,辯稱當時只有發生口頭爭執,是因妻子要抱走女兒,他才會伸手想抱小孩,且妻子不是當天去驗傷,不知道她的傷勢是怎麼來的。但法官認為,蔡妻案發隔天要上班,無暇驗傷,是社工一再介入關心,才會在社工陪同下去醫院驗傷,這部分有社工作證,且蔡男是右撇子,盛怒之下應習慣以右手揮擊,夫妻倆面對面吵架,蔡妻的傷勢皆在左側頭臉,符合常情,因此採信蔡妻說詞,判蔡男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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